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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“7.18"月份以来,旬阳县航运(海事局)积极响应县委、政府,主管局的号召,全力组织开展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。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。
7月24日,十天高速安康东境内A—CD44标段通讯困难,道路不畅,标段内情形一直不明,通过多次沟通,于7月24日取得联系,A—CD44标项目部境内600余人被困,处于断粮状态,因汉江水流暴涨,交通受阻,旬阳县海事处得到救助信息后,高度重视,迅速确定救援方案,予以救助,紧急调动一艘抢险救援船舶,使600多人员生活得到了缓解,自今年7月份汛期以来,海事局又及时拆卸浮桥,在汛期到来之前果断并锚泊到位,确保了浮桥平安渡汛。
洪灾过后, 一是旬阳县航运(海事局)就快速投入到服务灾区的审批操作流程与各项服务之中。二是组织各部门就生产自救、灾后重建工作中涉及审批服务等方面的问题,进行专题研讨,制定了快速服务灾区重建的2日办结工作制度。三是深入吕河、段家河、城关镇、构元、蜀河、兰滩等区域的船主、乡镇征求意见,确保生产自救、灾后重建工作的开展。三是按照市效能建设活动方案提出的“常办项目所涉及的审核、制证、签批、收费、办事结果等主要环节必须在中心完成”的要求,旬阳县航运(海事局)组织政务大厅窗口,对前来政务大厅办理的所有项目编制审批流程图,从项目受理到审核、现场勘察、审批、制证、收费、发证等审批涉及的各个环节,明确办事地点和责任人。加大办事程序的力度。按照2010年中心规范服务年的要求,在加强窗口服务的基础上,旬阳县航运(海事局)对之前出台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了认真地整合、修订和完善,制定了《旬阳县航运(海事局)政务大厅管理办法》、《旬阳县航运(海事局)政务大厅文明服务规范》、《旬阳县航运(海事局)政务大厅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月度考核办法》等管理制度。目前这些制度正开始实施,为服务辖区灾后重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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